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解除委托管理协议并签订股
权转让合同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山东鲁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此次并购山东让古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能够解
决委托管理到期后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有利于进一步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为公司引入具有发展前景的项目,符合公司
战略发展的方向和需求,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深交所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行为,同意山东鲁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
山东让古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管理协议>解除协议合同书》和《山东让古戎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陈志军 王 爱 王乐锦
2017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