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控股:关于重组相关方重大资产重组承诺事项的公告
相关证券:海虹控股
2018-03-13 00:00:00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8-19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组相关方重大资产重组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将子公司中公网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公网”)、北京益虹医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益虹”) 合计持有的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海虹”)55.00% 股权以现金 16,806.35 万元出售与自然人王忠勇,海虹控股及子公司海南卫虹医 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卫虹”) 将所持有的海虹医药电子交易 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100.00%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王忠勇, 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签署《交易中心股权转让协议》,王忠勇以人民币现金 1.00 元支付对价。详见 2017 年 12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海虹控股重 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交易相关方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一)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关于 1、本公司已向参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 已完成 提供信息真实 中介机构充分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需的全 性、准确性和 部信息,并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期间及时向 完整性的承诺 相关中介机构提供相关信息。本公司保证所提供 ——海虹控股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 与印章均为真实,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如因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期间,本公司将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1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有关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 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 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 上市公司董 1、本人已向参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中 已完成 事、监事和高 介机构充分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需的全部 级管理人员关 信息,并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期间及时向相 于提供信息真 关中介机构提供相关信息。我们保证所提供信息 实性、准确性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 和完整性的承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 诺——海虹控 章均为真实,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如因我们提 股董事、监事 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及高级管理人 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我们将依法承担个别 员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期间,我们将依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 关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我们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 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我们构成有效的、合法的、 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承诺函自我们签署之日起生效。 上市公司控股 1、本公司已向参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 已完成 股东关于提供 中介机构充分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需的全 信息真实性、 部信息,并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期间及时向 准确性和完整 相关中介机构提供相关信息。我们保证所提供信 性的承诺函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 ——中海恒、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 中恒实业、柏 章均为真实,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如因我们提 景咨询 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我们将依法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期间,我们将依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 关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我们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 2 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我们构成有效的、合法的、 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承诺函自我们盖章之日起生效。 上市公司实际 1、本人已向参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中 已完成 控制人关于提 介机构充分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需的全部 供信息真实 信息,并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期间及时向相 性、准确性和 关中介机构提供相关信息。本人保证所提供信息 完整性的承诺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 ——康乔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 章均为真实,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如因本人提 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期间,本人将依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 关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 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 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交易对方关于 1、本人已向参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中 已完成 提供信息真实 介机构充分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需的全部 性、准确性和 信息,并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期间及时向相 完整性的承诺 关中介机构提供相关信息。本人保证所提供信息 函——王忠勇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 章均为真实,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如因本人提 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期间,本人将依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 关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 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 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3 (二)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董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对于正常的、 履行中 事、监事和高 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海虹控股经营和全体股东利 级管理人员关 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 于减少和规范 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关联交易的承 件及《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诺函——海虹 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 控股董事、监 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 事及高级管理 2、我们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 人员 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我们构成有效的、合法的、 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承诺函自我们签署之日起生效。 上市公司控股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对于正常的、 履行中 股东、实际控 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海虹控股经营和全体股东利 制人关于减少 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 和规范关联交 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易的承诺函 件及《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中海恒、 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 中恒实业、柏 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 景咨询、康乔 2、我们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 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我们构成有效的、合法的、 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承诺函自我们签署之日起生效。 交易对方关于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与海虹控股及 履行中 减少和规范关 其关联方之间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发生关 联交易的承诺 联交易; 函——王忠勇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对于正常的、 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 公平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 格公允; 3、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 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 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承诺函自我们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董 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海虹控股的主 履行中 事、监事和高 营业务将变更为 PBM 业务及海虹新健康业务,我 级管理人员关 们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 4 于避免同业竞 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 争的承诺函 经营等)直接或者间接从事对海虹控股的主营业 ——海虹控股 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 董事、监事及 日后我们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的经营活动 高级管理人员 可能与海虹控股发生同业竞争,我们将促使我们 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 同业竞争的业务,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海虹控 股造成的损失; 2、我们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 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我们构成有效的、合法的、 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承诺函自我们签署之日起生效。 上市公司控股 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海虹控股的主 履行中 股东关于避免 营业务将变更为 PBM 业务及海虹新健康业务,我 同业竞争的承 们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 诺函——中海 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 恒、中恒实业、 经营等)直接或者间接从事对海虹控股的主营业 柏景咨询 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 日后我们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的经营活动 可能与海虹控股发生同业竞争,我们将促使我们 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 同业竞争的业务,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海虹控 股造成的损失; 2、我们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 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我们构成有效的、合法的、 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承诺函自我们授权代表签署、盖章之日 起生效。 上市公司实际 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海虹控股的主 履行中 控制人关于避 营业务将变更为 PBM 业务及海虹新健康业务;本 免同业竞争的 人拟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 12 个月内对本人 承诺函——康 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整合,如发现可 乔 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将促使本 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无条件放弃可能发 生同业竞争的业务,并通过依法关停、注销、改 变实际从事业务或者对外转让该等公司给无关联 第三方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2、无论何种原因,如本人(包括本人将来成 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本人控制的除海虹控股外的 其他企业)获得可能与海虹控股构成同业竞争的 业务机会,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 会转移给海虹控股。若该等业务机会尚不具备转 让给海虹控股的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海虹控 股暂无法取得上述业务机会,海虹控股有权选择 5 以书面确认的方式要求本人放弃该等业务机会, 或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加以解决; 3、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 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 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诚信守法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关于 1、最近三年内,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 已完成 诚信守法的承 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诺函——海虹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 控股 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违 法违规或不诚信的情形; 2、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 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 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责任认定的情形,也 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 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 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 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 上市公司董 1、最近三年内,我们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已完成 事、监事和高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级管理人员关 查,不存在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亦不 于诚信守法的 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不诚信的情形; 承诺函——海 2、我们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虹控股董事、 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责任认 监事及高级管 定的情形,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中国证监会行 理人员 政处罚或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我们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 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我们构成有效的、合法的、 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承诺函自我们签署之日起生效。 上市公司控股 1、最近三年内,我们及现任董事、监事、高 已完成 股东关于诚信 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守法的承诺函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行 ——中海恒、 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违法 中恒实业、柏 违规或不诚信的情形; 景咨询 2、我们及我们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存在因涉 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 者立案侦查且尚未责任认定的情形,也不存在最 6 近三年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最近十二个月内,我们未曾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 4、我们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 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我们构成有效的、合法的、 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承诺函自我们盖章之日起生效。 上市公司实际 1、最近三年内,本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已完成 控制人关于诚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信守法的承诺 查,不存在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亦不 函——康乔 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不诚信的情形; 2、本人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责任认 定的情形,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或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未曾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 4、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 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 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交易对方关于 1、最近五年内,本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已完成 诚信守法的承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诺函——王忠 查,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 勇 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违 法违规或不诚信的情形; 2、本人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责任认 定的情形,也不存在最近五年内被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或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 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 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4、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 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 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权属清晰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关于 1、本公司所控制的广东海虹 55%股权、交易 已完成 拟出售资产权 中心 100%股权(合称“目标公司股权”)未设置 7 属清晰的承诺 抵押、质押、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也不存在任 函——海虹控 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 股 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者潜在的 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者司法程序。本 公司控制的目标公司股权亦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 托持股、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等情形; 2、本公司控制的广东海虹、交易中心股权权 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 广东海虹、交易中心合法存续的情形; 3、广东海虹、交易中心的历次出资均是真实 的; 4、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 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 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 中公网关于拟 1、本公司所持有的广东海虹 50%股权(“目 已完成 出售资产权属 标公司股权”)未设置抵押、质押、留置等任何 清晰的承诺函 担保权益,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 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 转让的未决或者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 行政或者司法程序。本公司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 亦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限制或者禁止转 让等情形; 2、本公司持有的广东海虹股权权属清晰,不 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广东海虹合 法存续的情形; 3、广东海虹的历次出资均是真实的,已经足 额到位; 4、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 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 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 北京益虹关于 1、本公司所持有的广东海虹 30%股权(“目 已完成 拟出售资产权 标公司股权”)未设置抵押、质押、留置等任何 属清晰的承诺 担保权益,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 函 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 转让的未决或者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 行政或者司法程序。本公司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 亦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限制或者禁止转 让等情形; 8 2、本公司持有的广东海虹股权权属清晰,不 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广东海虹合 法存续的情形; 3、广东海虹的历次出资均是真实的,已经足 额到位; 4、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 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 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 海南卫虹关于 1、本公司所持有的交易中心 51.0044%股权 已完成 拟出售资产权 (“目标公司股权”)未设置抵押、质押、留置 属清晰的承诺 等任何担保权益,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 函 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 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者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 何其他行政或者司法程序。本公司持有的目标公 司股权亦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限制或者 禁止转让等情形; 2、本公司持有的交易中心股权权属清晰,不 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交易中心合 法存续的情形; 3、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 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 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无关联关系的承诺函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的控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我们及我们的关联 已完成 股股东、实际 方和潜在关联方与王忠勇及其关联方之间均不存 控制人、董事、 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发生关联交易; 监事及高级管 2、我们及我们的关联方和潜在关联方未为王 理人员关于无 忠勇本次受让广东海虹 55%的股权及交易中心 关联关系的承 100%的股权支付对价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担保或 诺函——海虹 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形式上的资助; 控股董事、监 3、我们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 事、高级管理 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我们构成有效的、合法的、 人员、中海恒、 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恒实业、柏 4、本承诺函自我们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景咨询、康乔 上市公司关于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企业及本企业的 已完成 9 无关联关系的 关联方和潜在关联方与王忠勇及其关联方之间均 承诺函——海 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发生关联交易; 虹控股 2、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关联方和潜在关联方未 为王忠勇本次受让广东海虹 55%的股权及交易中 心 100%的股权支付对价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担保 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形式上的资助; 3、本企业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 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企业构成有效的、合法 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承诺函自本企业盖章之日起生效。 交易对方关于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与海虹控股及 已完成 无关联关系的 其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承诺函——王 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各方的关联方和潜在关联方 忠勇 之间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发生关联交易; 2、海虹控股及其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各方 的关联方和潜在关联方未为本人受让广东海虹 55%的股权及交易中心 100%的股权支付对价提 供任何财务资助、担保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 他形式上的资助;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与国风投基金 及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要管 理人员及前述各方的关联方和潜在关联方之间均 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发生关联交易; 4、国风投基金及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主要管理人员及前述各方的关联方和 潜在关联方未为本人受让广东海虹 55%的股权及 交易中心 100%的股权支付对价提供任何财务资 助、担保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形式上的资 助; 5、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 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 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七)其他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董事 1、我们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 履行中 和高级管理人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 员关于公司即 成当年海虹控股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益低 期回报被摊薄 于上年度,导致海虹控股即期回报被摊薄,我们 的承诺函—— 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履行如下承诺,以 海虹控股董事 确保海虹控股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及高级管理人 行: 10 员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 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海虹 控股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 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海虹控股资产从事与其履行 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 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2、我们保证切实履行前述承诺,如有违反, 给海虹控股造成损失的,我们将赔偿海虹控股遭 受的损失。 上市公司控股 1、我们作为海虹控股的控股股东,在海虹控 履行中 股东关于不越 股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不越权干预海虹控股 权干预经营管 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海虹控股的利益; 理的承诺函 2、我们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 ——中海恒、 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我们构成有效的、合法的、 中恒实业、柏 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景咨询 3、本承诺函自我们盖章之日起生效。 上市公司实际 1、本人作为海虹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在海虹 履行中 控制人关于不 控股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不越权干预海虹控 越权干预经营 股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海虹控股的利益; 管理的承诺函 2、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 ——康乔 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 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上市公司控股 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我们作为海虹 履行中 股东关于保持 控股的控股股东,将继续保持海虹控股在业务、 公司独立性的 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独立于我们及我 承诺函——中 们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合作或联营企 海恒、中恒实 业和/或下属企业; 业、柏景咨询 2、我们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 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我们构成有效的、合法的、 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承诺函自我们盖章之日起生效。 上市公司实际 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本人作为海虹 履行中 控制人关于保 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将继续保持海虹控股在业务、 持公司独立性 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独立于本人及本 的承诺函—— 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合作或联营企 康乔 业和/或下属企业; 2、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 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 11 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交易对方关于 1、本人同意受让中公网、北京益虹合计持有 履行中 承接资产的承 的广东海虹 55%股权及海南卫虹、海虹控股合计 诺函——王忠 持有的交易中心 100%股权(合称“标的资产”), 勇 不会因标的资产存在瑕疵而要求中公网、北京益 虹、海南卫虹、海虹控股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 人认可广东海虹、交易中心目前所拥有的资产之 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权利的一切状况,在本次 交易完成后,不会就前述两家公司目前的资产状 况向中公网、北京益虹、海南卫虹、海虹控股主 张任何法律责任。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与标的资产相关的 潜在纠纷、未决诉讼、仲裁、处罚、赔偿等或有 事项以及相关的或有债务、义务和损失,均由本 人负责处理及承担,不会因此而要求中公网、北 京益虹、海南卫虹、海虹控股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人将协助中公网、北京益虹、海南卫虹、 海虹控股尽快完成相关资产的产权过户手续,不 会因上述资产暂未办理过户手续而要求中公网、 北京益虹、海南卫虹、海虹控股承担任何法律责 任。 4、在本承诺出具之日后,中公网、北京益虹、 海南卫虹、海虹控股不会因标的资产承担赔偿义 务或损失。 交易对方关于 鉴于中公网、北京益虹、海南卫虹、海虹控 已完成 交易对价支付 股已经分别与本人签署《关于广东海虹药通电子 的承诺函—— 商务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及《关于海虹 王忠勇 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本人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广东海虹 55%股权全部转让对价的百分之五十五(55%), 剩余款项在 2018 年 3 月 31 日前支付;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交易中心 100%股权的全部转让 对价; 本人作为交易对方,承诺将及时向中公网、 北京益虹、海南卫虹、海虹控股支付本次交易全 部对价。 交易对方关于 本人拟以现金形式收购广东海虹 55.00%股权 已完成 收购资金来源 以及交易中心 100.00%股权,该等资金来源于本 的承诺函—— 人合法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 王忠勇 规,不存在来自于或变相来自于国风投基金、海 虹控股、海虹控股的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各方的关联方和潜在 关联方的情形。 1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各方均正常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 行为,交易各方作出的承诺内容详见 2017 年 12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海虹控股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二日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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