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关于珠海港物流与高栏港务开展煤炭总包业务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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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8 00:00:00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7-027 关于珠海港物流与高栏港务 开展煤炭总包业务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提升珠海市最具规模的港区-高栏港的港口物流配套能力,加 大力度发展总包物流业务,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物流”)拟 与珠海港高栏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栏港务”)合作开展珠海 高栏至昆明青龙寺的煤炭总包业务,年预计交易金额为 1000 万元。 因高栏港务系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珠海港集团”)的全资企业,公司董事局主席欧辉生先生同时兼任 珠海港集团董事长,董事梁学敏先生同时兼任珠海港集团董事、总经 理,董事周娟女士同时兼任珠海港集团董事、财务总监,公司与高栏 港务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6人,同意6人;反对0 人,弃权0人。关联董事欧辉生先生、梁学敏先生、周娟女士已回避 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1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高栏港务基本情况:注册资本:37000 万元,注册地:珠 海港连岛大堤西侧高栏港务大楼五楼,法定代表人:胡海军,经营范 围:经营自建码头,装卸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仓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主要股东:珠 海港集团持有高栏港务 100%股权。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高栏港务经审计总资产 6.2 亿元,净 资产 3.6 亿元,营业收入 1.6 亿元,净利润 380 万元。截止 2017 年 3 月 31 日,高栏港务未经审计净资产 3.63 亿元。 (二)关联关系:高栏港务系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集团的全资下 属公司。 三、关联交易内容 高栏港务委托珠海港物流将装载煤炭产品的集装箱由高栏港务 码头运送至昆明青龙寺相关企业(港至门),双方将集装箱做为货物 交接单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集装箱总包物流项目,是双方按照公平、合理原则及参照市 场定价,协商并签订合同。合作过程中,高栏港务将按合同项下约定 支付运费,运费核算将遵循公允、合理原则。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方:珠海港高栏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将甲方煤炭(20 英尺标准集装箱)由高栏港务码 2 头运送至昆明青龙寺相关企业(港至门),甲乙双方将集装箱做为货 物交接单元。 (三)价格及支付条款 乙方需在次月 7 日前和甲方核对相关的费用并开具发票送至甲 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在当月支付乙方费用。 (四)合同有限期及生效条件 1、合同期限自 2017 年 3 月 30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2、本合同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并货款两清时终止。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物流板块业务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是依托母港高栏港的快速 发展,不断完善物流供应链服务链条,提升作业效率和综合服务能力。 珠海港物流与高栏港务合作开展上述业务,通过开拓西江沿线及云贵 川的物流市场,从而实现总包物流的发展与产业链的延伸,将增加双 方的主营收入并实现聚货母港的重要目标。 双方合作服务费用的定价参照市场定价,合同项下费用核算和支 付将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合作方的利益, 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七、当年年初至 4 月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截止 2017 年 4 月末,珠海港物流与高栏港务累计已发生的关联 交易总金额预计为 214 万元。 八、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该事项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 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符合公司的利益。关联董事已回避表 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7 年 4 月 28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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