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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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22 0:00:00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7-037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拟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2、变更原因:为适应公司经营业务发展情况,更加客观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从 2017 年 7 月 1 日起,对应收款 项计提坏账准备相关会计估计作出调整。 3、变更内容: 变更前,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为: ①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 组合 1-账龄分析法 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即账龄组合)的实际 计提坏账准备组合 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实情况确定以应收款项的 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3 3 1-2 年(含 2 年) 10 10 2-3 年(含 3 年) 30 30 3 年以上 50 50 ②其他说明: 1 对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内部往来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变更后,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为: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组合 1-关联方组合 差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2-政府、押金、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员工借款组合 差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供电款金额未达到单项重大时,根据其未 组合 3-应收供电款 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 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类似的、具有类似信 组合 4-账龄分析法计 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即账龄组合)的 提坏账准备组合 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实情况确定以应收 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账龄 (%) (%) 1 年以内(含 1 年) 3 3 1-2 年(含 2 年) 10 10 2-3 年(含 3 年) 30 30 3 年以上 50 50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第 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 2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 来适用法。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 更从 2017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对公司之前的财务报表无影响。 如以公司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基础测算,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增加 2016 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 458.87 万元,增 加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3.63 万元。本次会计估 计变更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股东权益的影响比例 均小于 50%。由于公司应收款项余额处于变动状况,本次会计估计变 更对未来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暂时无法准确测算,公司将予以密切关 注,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三、董事局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局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经营 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客观、合理的。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 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的净利润、股东权益的 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 变更,变更后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充分了解和讨论,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独立 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3 1、公司董事局就审议上述事项召开了董事局会议,会议的审议 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变更后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6月21日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 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 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7 年 6 月 22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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