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甘化: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德力光电100%股权及债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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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4 00:00:00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广东甘化公告编号:2017-51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 全资子公司德力光电 100%股权及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广东德力光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 债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广 东德力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光电”)100%股权及 23,184.19 万元的债权。 根据评估机构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广信评报 字[2017]第 137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德力光电净资产的账面值为人民币 42,267.77 万元,评估值 为人民币 45,482.27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德力光 电享有 23,184.19 万元的债权。公司以上述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以 总价 68,666.46 万元作为标的资产公开挂牌转让的起拍价格,其中德 力 光 电 100% 股 权 作 价 45,482.27 万 元 , 公 司 享 有 的 债 权 作 价 23,184.19 万元。本次交易价格以最终挂牌成交结果为准,初次挂牌 出让底价不低于上述股权及债权评估金额的总和。 2、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广东德力光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债权的议 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标准, 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4、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目前尚不确定交易对方, 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0.2.14 条,上市公司因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行为导致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 交易,可向深交所申请豁免履行其相关义务。若本次资产出售最终的 交易对手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将向深交所提出豁免履行关联交易相关 义务的申请。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及债权转让拟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尚 无法确定。公司将根据本次公开挂牌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德力光电100%股权及公司 对德力光电享有的23,184.19万元债权。上述资产的产权清晰,不存 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 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德力光电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德力光电有限公司 住所:江门市江海区彩虹路1号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施永晨 成立日期:2011年9月16日 经营范围:LED外延片、芯片的研发、生产、销售;LED技术开发、 成果转让及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比例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万人民币 100% 德力光电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41,672,054.77 752,394,802.35 负债总额 335,440,262.74 329,717,045.97 资产净额 406,231,792.03 422,677,756.38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48,033,404.02 63,421,227.95 营业利润 -19,736,571.21 -100,114,091.38 净利润 -16,445,964.35 -92,820,967.14 经营活动产生的 2,179,084.13 14,682,118.43 现金流净额 2016年财务数据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广会审字[2017]G16042140050号审计。 3、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评估机构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广信评报 字[2017]第 137 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对拟出售资产采用资 产基础法与市场法进行评估,并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 估结果。根据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时,德力光电的总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 75,239.47 万元,评估值为 人民币 70,694.57 万元,评估减值人民币 4,544.90 万元,减幅 6.04%; 负债账面值为人民币 32,971.70 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币 25,212.30 万元,评估减值 7,759.40 万元,减幅 23.53%;净资产的账面值为人 民币 42,267.77 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 45,482.27 万元,评估增值人 民币 3,214.50 万元,增幅 7.61%。 评估明细表如下: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 x 100% 流动资产 7,056.46 7,056.49 0.03 0.00 非流动资产 68,183.01 63,638.08 -4,544.93 -6.67 其中:固定资产 55,604.23 50,256.60 -5,347.63 -9.62 在建工程 282.56 282.56 0.00 0.00 无形资产 5,700.75 7,295.32 1,594.57 27.97 递延所得税资产 907.85 115.98 -791.87 -87.22 其他非流动资产 5,687.62 5,687.62 0.00 0.00 资产总计 75,239.47 70,694.57 -4,544.90 -6.04 流动负债 24,729.61 24729.61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8,242.09 482.69 -7,759.40 -94.14 负债合计 32,971.70 25212.30 -7,759.40 -23.53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42,267.77 45,482.27 3,214.50 7.61 4、标的公司的其他情况 公开挂牌转让德力光电100%的股权及公司享有的债权会导致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公司不存在为德力光电提供担保、委托德 力光电理财的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所持德力光电的债权合计数为 23,184.19 万元(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公司所持德力光电的债权 未发生变化),公司将公开挂牌转让上述德力光电债权。德力光电的 其他债权由转让后的标的公司继续承接。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本次交易为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尚未确定受让方,尚 未签署交易协议。 五、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德力光电员工签署 的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六、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德力光电自成立、投产以来,经营效益一直未如理想,随着 LED 行业竞争加剧,中小厂商的生产环境愈加恶劣,德力光电的经营 业绩已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较大负担;另一方面,公司已明确以医 疗健康领域为业务转型方向,德力光电无法与公司的战略规划产生协 同效应。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德力光电股权,德力光电 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拟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交易价格尚未确定, 出售德力光电股权及相关债权后,能增加公司的资金储备,为公司战 略调整和转型升级奠定基础。 3、如以不低于评估价出售德力光电 100%股权及相关债权,公司 将取得一定投资收益;如低于评估价出售德力光电 100%股权及相关 债权,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程度的亏损,但可避免德力光电持续亏损对 公司造成的长期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集中精力聚焦产业转型 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长远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德力光电 100%股权及债权 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公司拟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对外转让德力光电的 100%股权 及公司对德力光电享有的债权,是根据公司现阶段实际情况做出的决 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改善公司后续年度财务状况, 有利于贯彻落实公司向医疗健康领域转型的战略方向。 2、挂牌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公开、公平、合理,没有出现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德力光电 100%股权及债权的决策程序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我 们一致同意本次资产出售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 让全资子公司广东德力光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债权的议案》。监事 会认为: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德力光电 100%股权及公司对 德力光电享有的 23,184.19 万元债权,能实现营运资金的回笼,符合 公司当前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 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审 字[2017]G16042140050 号《审计报告》; 5.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广信评报字[2017]第 137 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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