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作为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公司 2017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1、考虑融资环境变化、融资时机等因素,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决定终
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我们同意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独
立董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然 郭全中
范红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