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143 股票简称:印纪传媒 编号:2017—056
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6 月 8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6 月 7 日至 2017 年 6 月 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6 月 8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17 年 6 月 7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6 月 8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6 号 A 座 25 层;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吴凡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22,328,493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3.3821%。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922,296,365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83.379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32,128 股,占
公司股份总额的 0.0029%。
会议由公司董事吴凡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北京市嘉源
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
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为:
《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2,296,3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5%;反对 32,12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反对 32,1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齐曼、柳卓利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