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7-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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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百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红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孙红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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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134,011,680.86 1,067,790,501.39 6.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94,805,490.83 774,991,587.43 2.56%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39,095,765.94 40.04% 680,411,446.57 49.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78,776.60 186.85% 19,813,903.40 275.66%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026,567.01 139.15% 9,339,767.46 380.61%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769,066.83 -65.92%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08 186.40% 0.0458 275.4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08 186.40% 0.0458 275.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0% 1.31% 2.52% 4.0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84,568.9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399,5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27,114.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0,001.09
短期理财投资收益 10,467,529.34
减:所得税影响额 692,927.7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81,647.59
合计 10,474,135.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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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1,861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江苏伟伦投资管
境内非国有法人 38.21% 165,259,343 质押 60,000,000
理有限公司
民生通惠资产-
民生银行-民生
其他 2.61% 11,301,600
通惠新汇二号资
产管理产品
龚锦娣 境内自然人 1.53% 6,601,299
朱燕梅 境内自然人 1.20% 5,200,809
民生通惠资产-
工商银行-民生
其他 0.81% 3,504,800
通惠通汇 3 号资
产管理产品
长安期货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6% 1,569,700
司
王孜凌 境内自然人 0.28% 1,201,000
刘宜林 境内自然人 0.26% 1,110,000
徐进 境内自然人 0.23% 992,102
周珠林 境内自然人 0.22% 969,6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5,259,343 人民币普通股 165,259,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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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通惠资产-民生银行-民生
11,301,600 人民币普通股 11,301,600
通惠新汇二号资产管理产品
龚锦娣 6,601,299 人民币普通股 6,601,299
朱燕梅 5,200,809 人民币普通股 5,200,809
民生通惠资产-工商银行-民生
3,504,800 人民币普通股 3,504,800
通惠通汇 3 号资产管理产品
长安期货有限公司 1,569,700 人民币普通股 1,569,700
王孜凌 1,201,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01,000
刘宜林 1,1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10,000
徐进 992,102 人民币普通股 992,102
周珠林 969,600 人民币普通股 969,600
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龚锦娣、朱燕梅存在关联关系。龚锦娣为江苏伟伦投资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德洪之妻、朱燕梅为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朱
说明
德洪之女。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周珠林通过光大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969,600 股。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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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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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进展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购买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余额为51,221.57万元。理财产品额度和品种符合公司董事会决议和股东
大会决议。2017年1-9月实现投资收益988.25万元。
(一)保本型理财产品
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期末余额为51,221.50万元。
1、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本期公司及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期末余额为27,223.10万元,其中:(1)
25,623.10万元作为开具23,750.24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的质押品;(2)1600万元未质押。
上述理财产品为本金保障型产品,且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很小;同时可能存在受托人所揭示的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市
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交易对手管理风险、兑付延期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
息传递风险等理财产品常见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选择已上市的规模大、盈利能力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进行合作,并密切通过定期报告和信息披露等渠道跟踪
其偿债能力。
2、债券逆回购
本期公司购买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逆回购产品,期末余额15,008.40 万元。
债券逆回购以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债券,折算为标准券后作为质押品,保障本金和利息。2017年10月24日公
布的标准券折算率平均数为:国债0.9624,地方债0.9566,企业债0.6506,转债0.33。债券逆回购的风险是债券市场短期大幅
度下跌,下跌幅度超过标准券折算率提供的安全空间。债券逆回购由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控制风险。
3、券商收益权凭证
本期公司向华泰证券和中信证券购买收益权凭证,期末余额8,990.00 万元。
上述理财产品为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并保障投资者约定的年化固定收益率;同时可能存在受托人所揭示的市场风险、流动
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等理财产品常
见风险。最重要的风险为相关证券公司财务状况恶化,无法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选择资信状况良好、信息
透明的上市券商。选择投资期限不超过3个月的产品。通过券商定期报告和信息披露追踪其偿债能力。
(二)非保本型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非保本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期末余额为0.07万元。
1、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
本期向中国农业银行购买“安心”系列中低风险非保本理财产品。投资范围无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性投资,符合董事
会决议。公司2017年7-9月无购买。期末无余额。
2、券商非保本理财产品
本期向华泰证券购买“金理财B”和“华泰货币增强A”中低风险非保本理财产品。投资范围无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性
投资,符合董事会决议。公司2017年7-9月无购买。期末无余额。
3、货币市场基金
本期因余额理财的需要,购买工银现金货币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范围无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性投资,流动性好,
符合董事会决议。期末余额0.07万元。
二、实际控制人朱德洪先生于2016年4月6日收到证监会《结案通知书》后(结案字[2016]2号),所涉案件已于2017年初移
交司法机关复查(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协助司法机关调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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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 2017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80.00% 至 120.00%
度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2,000 至 2,500
间(万元)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103.87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经营业绩改善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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