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8-005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证书编号:GR201732002494,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将连续三个年度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继续适用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
策,即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 2017 年度已按 15%税率预申报,上述税
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八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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