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润股份: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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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23 0:00:00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7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票据池 业务。该事项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 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 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 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 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 2.5 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 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业务期 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 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 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 保形式及金额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 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 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 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 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 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 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 质押金额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 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 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 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 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 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 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付 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 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 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 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 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 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 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 2.5 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 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 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 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总计不超过 人民币 2.5 亿元的票据池业务。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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