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宏科技: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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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3 00:00:00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4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 告》。 2、召开时间:2017 年 4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2:30。 3、召开地点:江阴市澄杨路 111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士勇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1- (二)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 委托代理人)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51,691,2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2.425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51,690,0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4248%;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张露文律师、何晓恬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 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1,690,09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1,690,09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 表决结果:同意 151,690,09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1,690,09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23%;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2.3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1,690,09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23%;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2.3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关于<2016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1,690,09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3-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 2017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1,690,09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23%;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2.3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关于授权总经理办理 2017 年度日常生产经营信贷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1,690,09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1,690,09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23%;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2.3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1,690,09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23%;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2.3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1、《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1,690,09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23%;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2.3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1,690,09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23%;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2.3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 0%。 13、《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7-2019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1,690,09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23%;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2.3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胡士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胡士勇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51,690,09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选举票总 数的 99.9992%。胡士勇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胡士勇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效选举票总数的 7.6923%。 (2)选举胡品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胡品贤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51,690,09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选举票总 数的 99.9992%。胡品贤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胡品贤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效选举票总数的 7.6923%。 (3)选举胡士清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胡士清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51,690,09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选举票总 -6- 数的 99.9992%。胡士清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胡士清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效选举票总数的 7.6923%。 (4)选举胡品龙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胡品龙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51,690,09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选举票总 数的 99.9992%。胡品龙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胡品龙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效选举票总数的 7.6923%。 (5)选举周经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周经成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51,690,09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选举票总 数的 99.9992%。周经成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周经成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效选举票总数的 7.6923%。 (6)选举朱大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朱大勇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51,690,09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选举票总 数的 99.9992%。朱大勇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朱大勇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效选举票总数的 7.6923%。 (7)选举王玉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王玉春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51,690,09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选举票总 数的 99.9992%。王玉春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王玉春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效选举票总数的 7.6923%。 (8)选举刘坚民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 表决结果:刘坚民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51,690,09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选举票总 数的 99.9992%。刘坚民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刘坚民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效选举票总数的 7.6923%。 (9)选举范永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范永明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51,690,09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选举票总 数的 99.9992%。范永明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范永明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效选举票总数的 7.6923%。 15、《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陈洪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陈洪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51,690,09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选举票总数 的 99.9992%。陈洪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陈洪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有效选举票总数的 7.6923%。 (2)选举李建囡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李建囡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51,690,09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选举票总 数的 99.9992%。李建囡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李建囡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效选举票总数的 7.692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了张露文律师、何晓恬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 -8- 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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