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宏科技: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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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15 0:00:00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7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项目的保荐 机构及主承销商,原指定孔少锋先生、郭湘女士为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持续 督导期自 2011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至持续督导期届满,公司首发 IPO 项目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泰证券的持续督导义务延至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为止。 201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泰证券《关于变更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报告》。公司保荐代表人变 更为胡炼先生和郭湘女士,详见 2015-078 号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中泰证券《关于变更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中小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报告》。公司现任保荐代表人胡炼先生、 郭湘女士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 进行,中泰证券决定授权朱艳华女士(朱艳华女士简历见附件)、徐敏先生(徐敏先 生简历见附件)接替胡炼先生、郭湘女士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本次保荐 代表人变更后,中泰证券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 人为朱艳华女士和徐敏先生,持续督导期限至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为止。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1 附:朱艳华、徐敏简历 朱艳华,女,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 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非执业资格。 曾先后参与巨轮股份非公开发行、金雷风电创业板非公开发行、浙江鼎力非公开 发行、联诚精密 IPO 等项目现场工作,并作为质控人员参与审核亚振家居、集智股份 等 30 余家公司的 IPO 或再融资项目。 徐敏,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董事总经理,保荐代表人, 具有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资格。 曾先后主持、参与完成了金山股份、中国国贸、大亚科技、南洋科技的定向增发 及股权分置改革项目;芜湖港、远望谷、豪迈科技、山东章鼓等 IPO 项目;创业环保 可转债发行工作;江苏吴中、酒钢宏兴等重大资产收购;国美收购三联、淄矿集团收 购新华医疗等并购项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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