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明医药: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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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9 00:00:00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 2017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事项,截止报告期末, 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0,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对 外担保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周战先生续租房产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北京易明海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续租关联方周战先生的房产, 具有其必要性,关联交易建立在双方友好、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体现了诚信、 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该地段的市场评估价计算,交易价格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续租该房产。 三、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7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3000 万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 动使用。 五、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新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用二级 子公司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的不动产权(川【2016】彭州市不动产权第 0002687 号)做抵押,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且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 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此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事项。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 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 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宋瑞霖 郑 斌 温 泉 2017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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