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842 股票简称:翔鹭钨业 公告编号:2017-015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7 年 1 月 31
日预先投入募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119.7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6]3106 号)广东翔鹭钨业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
股人民币 11.42 元,共计募集资金 28,5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748.63 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24,801.3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验 并 于 2017 年 1 月 11 日 出 具 了 “ 广 会 验 字
[2017]G14000340425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以保
证项目正常实施。截至 2017 年 1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及
拟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截止 2017 年 1 月 3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承若投资 日自筹资金已投入 拟置换金额
项目 金额
年产 600 吨特种硬质合金
19,329.45 19,329.45 1,959.11 1,959.11
产业化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00.00 3,000.00 160.66 160.66
合计 22,329.45 22,329.45 2,119.77 2,119.77
二、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为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要,
以自筹资金支付相关投资款项。截止 2017 年 1 月 31 日,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
入金额 2,119.77 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投项
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广会专字
[2017]G14000340436 号)。公司以募集资金 2,119.77 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能够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本次
置换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不超过 6 个月。
三、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2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
意使用募集资金 2,119.77 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 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17 年 2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发
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需要,置换金额和程序符合《深圳证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
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自己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是必
要的、合理的,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
者利益最大化。公司上述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2,119.77 万元置换
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翔鹭钨业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2,119.77 万元置换
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119.77 万元的事项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广会专[2017]G14000340436
号)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