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鹭钨业: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少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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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6 00:00:00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三: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 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 委员的作用。现就本人 2016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6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3 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了全部会议。 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 各独立董事积极沟通,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 2016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和其 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16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 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就董 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发表 8 次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 关联交易情况说明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与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 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是公允的、合理的,上述关联交易是合理 的,不存在显失公允及损害发行人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1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分配利润的议案》发表独立 意见: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等实际 情况,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3、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陈启丰、陈宏音向公司提供最高 额保证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启丰及其配偶陈宏音为公 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的战略发展,帮助解决了公司向银行借 款提供担保的问题。本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 充分,相关关联担保行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规 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广东正中 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担任本公司审计机 构以来,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同 意继续聘任正中珠江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5、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情况说明的 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与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平等、自愿、等 价、有偿的原则,是公允的、合理的,上述关联交易是合理的,不存在显失公允 及损害发行人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6、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本方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 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7、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能够实 现对投资者的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符合公司的客 观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 2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8、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由陈启丰、陈宏音就公司向银行融 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启丰及其配 偶陈宏音为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的战略发展,帮助解决了 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问题。本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 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关联担保行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 司章程》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的 委员,并担任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依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了相关工作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主持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据相关规定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考核。委员会核查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认为其薪酬情况符合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公司的薪资福利制度。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在 2016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 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 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 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 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 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涉及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检查,促进了公 司治理的合规性,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3、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 3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 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 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 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16 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以 及深交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 公司及交易所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 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17 年,本人将继续担负起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应有的重任和作用,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少瑾 2017 年 4 月 25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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