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17-022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根据控股股东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27 日提交的《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案函》,提议就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
府给予公司投资项目专项扶持事宜签署《补充协议》
2. 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不变,仍为 2017 年 5 月 11 日(星
期五)下午 14:30;股权登记日不变,仍为 2017 年 5 月 4 日。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17-021),公司定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下午 14:30 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现本次股东大会变更事项说明如下:
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持
有公司 12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5%)递交的《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案函》。
提案的具体内容如下:为了充分享受当地政府给予的政策优惠,且进一步保障公
司的投资利益,公司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经充分协商,就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给予公司投资项目专项扶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若公司投资项目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
政府辖区纳税,总投资额、注册资本金、投资强度、产出强度、税收强度等符合《投
资协议》相应约定,经投资项目公司申请,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审核合格后可给予
投资项目公司产业发展扶持、高级人才扶持等专项扶持。公司拟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
政府签订《补充协议》,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公司董事会在公司 2017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关于拟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签订<补充协议>的议
案》的临时提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
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具有临时提案的资
格,且上述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与具体决议事项,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除上述变动的说明外,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地点、股权登记日、参
会方式等相关事项不变。
现将增加提案后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议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5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5 月 10 日至 2017 年 5 月 11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1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5 月 10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5 月 1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 年 5 月 4 日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
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
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 2017 年 5 月 4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
东均可以书面委托方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 3 号长城科技大厦 2 号楼 13 楼
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如下: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7 年 4 月 26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上述议案需要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关于拟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1.00 √
案》
《关于拟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签订<补充协议>的
2.00 √
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
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还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
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出席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
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17 年 5 月 10 日下午
16:30 前传真或送达至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17 年 5 月 10 日 9:00—11:30、14:00—16:3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 3 号长城科技大厦 2 号楼 13 楼证券
部
(四)联系方式:
电话:0755-25865968
传真:0755-25865538
邮箱:wenyh@chitwing.com
邮编:518000
联系人:温永红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突发重
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一)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7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
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855
2、投票简称:捷荣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5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cn 在规定的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东莞捷荣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公司(本人)进行投
票。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股东账号:
代为行使表决权范围:
备注
提案编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栏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
1.00 √
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拟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签
2.00
订<补充协议>的议案》 √
注:1、每个项目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中选一项,并打√。
2、以上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为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2017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