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讯飞鸿: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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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7 00:00:00
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 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17-014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重 大事项,该重大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股票(证券简称:佳讯飞鸿;证券代码:300213)自 2016 年 11 月 4 日(星期五) 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4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6-075),并于 2016 年 11 月 11 日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6-078),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公告》(公告编号:2016-079),于 2016 年 11 月 26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 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0),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10 日、17 日、24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82、 2016-084、2016-085、2016-087),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 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9),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 月 7 日、1 月 14 日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6-090、2017-001、2017-004)。 2017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的相关议案,并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了《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报告书(草案)》、《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 书(草案)暂不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等公告。2017 年 2 月 4 日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2017 年 2 月 13 日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7-012)。 2017 年 2 月 9 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 于对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许可类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 询函【2017】第 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及中介机构已就问询函相关问 题做出了书面回复,并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公司关于问询函 的回复、修订后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星 期五)开市起复牌。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能否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证监会核准,以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 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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