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智汇: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贴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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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14 00:00:00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18-028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贴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18-026),经事后审核发现,上述文件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政府补助公告格式的情形,现将上述公告补充更正如下: 补充更正前: 为支持企业发展,2018 年 2 月 11 日江西鸿利收到由南昌临空经济区财政局 下发的产业扶持资金 1512.29 万元人民币。 上述资金占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95%。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该笔扶持资金将计入当期 损益,被确认为 2018 年第一季度营业外收入。 该项补贴资金将对公司 2018 年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上述资金的最终会计 处理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补充更正后: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鸿利光电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1 日收到由南昌临空 经济区财政局下发的产业扶持资金 1512.29 万元人民币。该笔补助款项已到账, 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时确认为当期收益。上述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 经营活动不相关,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获得的政 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最终结果以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公司本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 1512.29 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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