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草生态: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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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15 00:00:00
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 公告编号:(2018)026号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取消、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2 月 14 日(星期三)下午 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2 月 13 日—2018 年 2 月 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2 月 13 日 15:00 至 2018 年 2 月 1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呼和浩特市公园南路 39 号银都大厦 B 座 3 层会议 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王召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参 与 本 次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共 29 人 , 代 表 股 份 551,008,82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34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539,405,649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33.62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人,代表股份 11,603,18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7233%。 单 独 或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比 率 低 于 5% 的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合 计 51,115,05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862%。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经世律师事务 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 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49,271,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6848%;反对 1,735,5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50%;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率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 意 49,378,1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019%;反 对 1,735,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953%;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境 外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49,271,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6848%;反对 1,735,5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50%;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率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 意 49,378,1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019%;反 对 1,735,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953%;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为项目公司债权融资提供流动性支持和 差额补足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49,271,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6848%;反对 1,735,5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50%;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率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 意 49,378,1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019%;反 对 1,735,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953%;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世律师事务所律师单润泽、罗安琪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出 席会议的股东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经世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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