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434号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有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贵公司的责任
贵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
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编
制《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鉴证报告第 1页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执业准
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
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
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相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附件:《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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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将本公司以
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8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2.77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0,546,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1,112,690.62 元,实计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9,433,309.3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2017 年 3 月 16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0843 号《验资报告》确认,并已全部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经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
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1 北斗高精度终端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10,223.26 10,223.26
2 北斗位移监测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4,339.18 4,339.18
3 精准农业北斗辅助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8,478.85 8,478.85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624.90 6,62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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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277.21 3,277.21
合计 32,943.40 32,943.40
上述五个项目需利用募集投资额为 32,943.40 万元。为了把握项目实施的有利时机,公
司将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资金适时先期投入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所需资金,发行人将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资金缺
口部分。
三、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 2017 年 5 月 18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预先投入金额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980,666.70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190,257.98
北斗高精度终端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8,532,502.53
合计 16,703,427.21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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