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景生命: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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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4 00:00:00
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17-016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6 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17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 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6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6 月 3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6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009 姚见儿 2 02*****658 周爱国 3 00*****482 牛正翔 4 02*****040 王毅 5 08*****442 凌飞集团有限公司 6 08*****233 启明维创(上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 08*****282 上海张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 08*****982 上海荣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 08*****488 上海浦东新星纽士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 08*****163 上海景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 08*****695 苏州启明创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 08*****373 天津启明创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碧波路 572 弄 115 号 1 幢 咨询电话:021‐50800020 咨询传真:021‐50270390 咨询联系人:王小清、陈思菡 特此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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