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景生命: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相关证券:透景生命
2017-08-30 15:30:06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透景生命(300642) 保荐代表人姓名:魏德俊 联系电话:021-52283195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光增 联系电话:021-5228256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 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是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 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0 次(将在下半年进行专户查询)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与信息披露文件是否一 是 致 4. 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 次。2017 年 6 月 16 日,列席发行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人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1 次。2017 年 5 月 25 日,列席发行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1 次。2017 年 5 月 25 日,列席发行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人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5. 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将在下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项目 工作内容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3 次,分别为《关于公司 2016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 见》、《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预计关联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交易情况的核查意见》、 关于公司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核查意见》等。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 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0 次(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无向 交易所报告事项。2017 年 7 月 6 日,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已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报告。)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 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 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 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将在下半年度开展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 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 无 不适用 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 无 不适用 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 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无 不适用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承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诺 解决措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发行前股东关于所持 是 不适用 公司股份锁定及限售的承诺 2. 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意 是 不适用 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3.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是 不适用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将依法赔偿的承诺 4. 发行人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是 不适用 稳定股价的承诺 6.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全体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和减少与公司关 是 不适用 联交易的承诺 7.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股东、全体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履行承诺事项约束措 是 不适用 施的承诺 9.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 是 不适用 金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截至2017年6月30日,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未发生变更。2017年7月6日,原保荐代表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人梁勇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持 续督导工作,由李光增先生接替担任公司 持续督导期的保荐代表人。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无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魏德俊 李光增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0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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