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景生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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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7 00:00:00
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17-044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 15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 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 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 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 第二节“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二节“会计政策及会计估 计变更”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二节“会计政策及会计估 计变更”等相关规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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