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元智慧: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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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6 00:00:00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17-022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会议时间: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决定于 2017 年 6 月 9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提示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6 月 9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6 月 9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17 年 6 月 8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6 月 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 年 6 月 2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6 月 2 日下午 15:00 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 998 号海 创园 18 幢 8 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重新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重新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重新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17-016)、《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7-017)。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如下表: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重新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重新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重新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7.00 √ 度>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 委托书(详见“附件 1”)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 东大会。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 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公司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 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登记表》(详见“附件 2”),在 2017 年 6 月 8 日(星期四)上午 11:30 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 确认。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 998 号海创园 18 幢 8 楼正元智慧 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1121(来函信封请注明“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字样)。 2、登记时间:2017年6月8日(星期四)上午11:3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 998 号海创园 18 幢 8 楼正元智 慧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3”。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季建华 联系电话:0571-88994988 传真号码:0571-88994793 电子邮箱:ir@hzsun.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 998 号海创园 18 幢 8 楼正元智慧董 事会办公室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食宿、交 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五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2、 股东参会登记表; 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人)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浙江正元智慧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对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按照本公司(人)于下表所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对于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公司(人)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 托人(享有、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 票议案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重新制定<股东大会议 3.00 √ 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重新制定<董事会议事 4.00 √ 规则>的议案》 《关于重新制定<监事会议事 5.00 √ 规则>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6.00 √ 的议案》 《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 7.00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 案》 注:1.请股东在上表每一个议案后空格中“同意”、“反对”或“弃权”选项下 打“√”进行选择或填报选举票数。 2.请股东在“对于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公司(人)未做具 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不可以)按照自己 的意思进行表决”处进行选择,若股东未进行选择,则视为受托人享有表决权, 并且在会议中的表决符合委托人的要求或授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股东)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签署日至 2017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7 年 月 日 附件 2: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姓名 是否委托他人 股东地址 代理人姓名 股东统一社会代 代理人身份证 码证号/身份证 号码 件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 联系人姓名 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股权登记日收市 联系邮箱 持股数量 联系地址 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上述信息(需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请于 2017 年 6 月 8 日(星 期四)上午 11:30 前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及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 印件。 股东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645 2、投票简称:正元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1.00 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议案 3 《关于重新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 议案 4 《关于重新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 议案 5 《关于重新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00 议案 6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00 《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议案 7 7.00 的议案》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议案 1 对应 的议案编码 1.00,议案 2 对应的议案编码 2.00,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 议案编码作为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如下表: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6 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 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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