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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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22 18:30:02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17-024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第 1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5、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 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7 年 9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21 日— 2017 年 9 月 22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9 月 22 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9 月 21 日 15:00 — 2017 年 9 月 22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东十路南段 9 号湖南 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向平先生因公出差,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推举 董事傅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17-024 71,353,77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3.84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 代表股份 53,704,75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8.05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7,649,02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5.791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5,748,42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4.09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 代表股份 15,746,42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4.08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18%。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 4 位中小投资者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作为正式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1,353,7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42,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71,353,77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42,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17-02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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