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50 证券简称:保变电气 公告编号:临 2017-102
债券代码:122083 债券简称:11 天威债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披露了《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中国证监会
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
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提交书面回复意见(详见 2017 年 9 月 2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
报》上的相关公告)。
收到二次反馈意见后,公司立即组织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就
相关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并积极准备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现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签字律师之一黄侦武律师工作调整,不适宜继续
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签字律师,目前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履行
签字律师变更程序。鉴于完成变更程序尚需一定时间,经与相关中介
机构协商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关于对<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二次反馈意见>延期提交回复
的申请》,申请延期至 2017 年 11 月 19 日前提交二次反馈意见书面回
复和电子文档等文件,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尽快完成二次反馈意见
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
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