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毅达: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票被司法冻结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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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8 00:00:00
A 股证券代码:600610 A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编号:临 2017-086 B 股证券代码:900906 B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票被司法冻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今日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 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沪01执794号),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所持股票被司法冻结的具体情况 因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大申集团有限公司一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 院作出的(2017)沪01执794号执行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执行需要,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执行。 公司控股股东大申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限售流通股股票2.66097490亿股 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24.84%,冻结期限为3年,自2017年7月14日期至2020 年7月13日止。本次冻结后,大申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上市公司全部股票被冻结。 二、控股股东持有股票被司法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冻结暂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但大申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存在被处置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 持有股票冻结情况及其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我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1、《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沪 01 执 794 号; 2、《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7 司冻 040 号)。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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