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毅达: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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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4 00:00:00
A 股证券代码:600610 A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编号:临 2018-045 B 股证券代码:900906 B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 议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 加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金融资产的议案》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恒 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马 B”)股份 202,850 股、上海锦江国际旅 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投 B”)股份 590,000 股。该部分股份为上市流 通状态。根据公司经营现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股票 市场行情择机适量对公司所持有的金融资产 (凯马 B 和锦投 B)进行处置,授 权处置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对上述事项产生新的决议为止。处 置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需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1 票;弃权 2 票。 董事杨永华弃权理由:鉴于公司经营层以往对资金管理的混乱,此议案未明 确资金特定事项使用的监督措施,故弃权。 董事李春蓉弃权理由:公司 2017 年几笔用于日常经营所需的借款都用于存 疑贸易及不合理的费用支出,无法判断该次处置资产的资金后续使用风险。 董事张伟反对理由:公司现有管理层的直接负责人在 2017 年度存在违反公 司财务制度,擅自通过子公司新疆中毅达预付多笔大额贸易款(其中涉及关联交 易),至今未收回,对上市公司造成潜在损害风险。2018 年 1 月,又再次擅自虚 开巨额商票。虽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退回,但责任人未查明,未处理。公司现有 管理层负责人职权过度重复,无法形成有效的内控机制。基于其实施的行为,本 人无法信任其职业操守;基于前述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潜在损害风险,无法对 其工作专业水平给予信任。故不同意授权其处置公司股票资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 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 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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