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毅达: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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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3 00:00:00
A 股证券代码:600610 A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编号:临 2018-068 B 股证券代码:900906 B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8 年 6 月 2 号收到公司 控股股东大申集团提议并要求尽快召开董事会换届会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于 2017 年 11 月 5 日到期,截止目前各位董事以已超任期 7 个月(详情请关注上海 证券交易所官网中毅达【2018】061 号公告) 公司 2017 年年报和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至今无法披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6 月 30 日前无法披露年报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控 股股东大申集团要求公司董事会尽快完成新任董事换届,保证 2018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 2017 年年报披露工作,为维护中小股民权益,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五十 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 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公司股东大申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候庆路先生、郭学东先生、王毅先生、孔令 勇先生、燕晶晶先生、房永亮先生、宋欣燃女士 7 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 投票结果:同意 5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3 票。 李春蓉董事弃权理由:提名董事人选中孔令勇为公司职工监事,不符合董事任职 要求。 杨永华董事弃权理由:鉴于本人今日 11:54 收到董秘办发送的本次会议通知和材 料,且公司董事会未按程序开展换届工作。 张伟董事弃权理由:公司 2018 年 2 月 28 日公告显示,公司 2018 年 2 月 26 日公 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孔令勇为职工监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和监事 职务不能兼容,故提名董事候选人选中孔令勇为公司职工监事,不符合董事任职 要求。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公司股东大申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郑明先生、程小兰女士、任一先生、黄皓辉 先生 4 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投票结果:同意 5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3 票。 李春蓉董事弃权理由:提名独立董事人选中郑明为北京德恒(乌鲁木齐)律 师事务所合伙人,该所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有业务往来,签订了 3 年期的《常年法 律顾问聘请合同》,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杨永华董事弃权理由:鉴于本人今日 11:54 收到董秘办发送的本次会议通知和材 料,且公司董事会未按程序开展换届工作。 张伟董事弃权理由:根据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显示,北京德恒(乌鲁木齐) 律师事务所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了三年期的《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存在 有业务关系;提名独立董事人选中郑明为该所高级合伙人,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 要求。 三、《关于提起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 14:30 时在上海朱家角复兴路 333 号虹珠苑宾馆 3 号楼 201 会议室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A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6 月 21 日,B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6 月 26 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改选的议案》; 大申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提名候庆路先生、郭学东先生、 王毅先生、孔令勇先生、燕晶晶先生、房永亮先生、宋欣燃女士 7 人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独立董事候选人改选的议案》。 大申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郑明先生、程小兰女士、任一先 生、宋皓辉先生 4 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投票结果:同意 7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1 票。 公司董事会关于李春蓉、张伟董事对议案一孔令勇先生被大申(集团)有限 公司提名公司第七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回复如下: 孔令勇先生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辞去了公司职工监事的职务,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7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过民主选举,会议通过了选举黄新浩先生 代表公司全体职工担任公司监事会的职工监事,任期自会议通过起至本届监事会 任期届满止。由于公司相关披露人员疏漏没有及时披露,请各位董事谅解。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孔令勇先生具有担任公司第七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 公司董事会对关于李春蓉、张伟董事对议案二郑明先生被大申(集团)有限 公司提名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回复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毅达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德恒(乌鲁木齐)律 师事务所在 2017 年 1 月 1 日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但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双方友 好协商,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与北京德恒(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签订了解 除合同,且郑明先生所在律师事务所在最近一年内未向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法 律服务。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郑明先生具有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资格。 公司董事会关于杨永华董事对议案一、议案二弃权理由的回复如下: 应公司控股股东大申(集团)有限公司提请换届要求,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 10:00 召开第五十二次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上述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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