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石重装:关于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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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3 0:00:00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 2017-122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 2017 年 11 月 30 日,青岛兰石重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专业核电装备 生产厂房建设项目(简称“青岛公司专业核电装备生产厂房建设项目”)已建设 完毕达到可使用状态,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450,000,000.00 元,项目建设过 程中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178,049,416.79 元用于固定资产建设、应付未付金额 32,311,122.83 元 、 计 划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45,000,000.00 元 , 节 余 募 集 资 金 194,739,408.01 元,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 2017 年 11 月 30 日,新疆兰石重装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简 称“新疆公司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可使用状态,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 金 350,000,000.00 元,项目建设过程中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158,459,827.04 元用于 固定资产建设、应付未付金额 69,009,646.46 元、计划铺底流动资金 55,000,000.00 元,节余募集资金 67,630,115.79 元,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 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鉴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青岛公司专业核电 装备生产厂房建设项目”和“新疆公司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可使用状态,为 促进公司后续生产经营的长远发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兰石重装 A 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对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722 号)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9,567,154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7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49,999,989.34 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及公司自 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合计人民币 18,800,000.00 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1,231,199,989.34 元,上述资金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到位,业经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62010022 号验资报 告。除根据投资计划将 281,199,989.34 元直接补充流动资金外,募投项目具体投资 计划如下: 序 预计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万元)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 铺底流动资金 合计 青岛兰石重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专业核电 1 45,000.00 40,500.00 4,500.00 45,000.00 装备生产厂房建设项目 2 兰石重装“出城入园”产业升级完善项目 15,000.00 9,930.00 5,070.00 15,000.00 3 新疆兰石重装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50,000.00 29,500.00 5,500.00 35,000.00 合计 110,000.00 79,930.00 15,070.00 95,000.00 截止 2017 年 11 月 30 日,上述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暂时性 利息收入 募投项目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已使用金额 存储余额 银行名称 补流金额 净额 青岛公司专业核电装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3301014600018060 450,000,000.00 265,000,000.00 99,947.63 178,049,416.79 7,050,530.84 备生产厂房建设项目 兰州金昌路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新疆公司建设项目 48130154500000056 350,000,000.00 185,000,000.00 99,589.29 158,459,827.04 6,639,762.25 有限公司兰州美林支行 兰石重装“出城入园”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31902124410777 150,000,000.00 90,000,000.00 108,414.41 55,782,759.21 4,325,655.20 产业升级完善项目 兰州七里河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兰州住房 补充流动资金 62050142900100000050 281,199,989.34 - 259,427.49 281,437,601.77 21,815.06 城建支行 募投项目合计 1,231,199,989.34 540,000,000.00 567,378.82 673,729,604.81 18,037,763.35 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节余基本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青岛公司专业核电装备生产厂房建设项目”和“新 疆公司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截止 2017 年 11 月 30 日,上 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截止 2017 年 11 月 30 日 募投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 累计利息净 募投项目应付未 募投项目铺底 (6)=(1)+(2) 累计投入募集金额用于 资总额(1) 额(2) 付金额(4) 流动资金(5) -(3)-(4)-(5) 固定资产建设(3) 青岛公司专业 核电装备生产 450,000,000.00 99,947.63 178,049,416.79 32,311,122.83 45,000,000.00 194,739,408.01 厂房建设项目 新疆公司建设 350,000,000.00 99,589.29 158,459,827.04 69,009,646.46 55,000,000.00 67,630,115.79 项目 注 1:上表中(3)仅指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未包含募投项目涉及的铺底流动资 金。 注 2:上表中(4)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为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系根据募投项目实 际已签订的固定资产采购合同金额扣除已累计支付资金后的金额。 注 3:上表中(5)募投项目铺底流动资金将按原计划全部用于募投项目生产经营,不存在调整使用计 划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1、公司对募投项目各项费用进行严格控制、监督和管理,在保障工程质量 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本着节约的原则对资金使用进行科学规划,这在一定程度 上减少了项目的总投资; 2、在募投项目立项到项目开工建设期间,公司所属行业及市场需求较募投 项目立项时存在一定变化,为使公司募集资金投资效益达到最大化,公司以市场 需求为基础,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大前提下,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局部优化, 经优化调整实现了公司总体产能最大程度释放,减少了投资资金的支出; 3、募投项目从立项到建设实施期间,部分材料和设备采购价格有所下降, 同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基于合规的公开招标、三方比价及多个募投项目同步 实施,部分具有共性的材料及设备得以批量采购后,公司节约了采购成本。 (三)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青岛公司专业核电装备生产厂房建设项目” 和“新疆公司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 ,达到可使用状态,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将上述 两个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共计 262,369,523.80 元(具体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另外,上述两个募投项 目计划铺底流动资金共计 100,000,000.00 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审议后仍按原募投计划执行,以满足公司战略转型与日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 的需求。 三、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 四、说明与承诺 (一)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已超过一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 (二)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三)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 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且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全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 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以有效的节约公司财务费用, 助推公司战略转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规定,并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部分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予以结项的情况下,将节余募 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转型战略,也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兰石重装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但仍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同时对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也不存在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 远发展。 同意兰石重装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262,369,523.80 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三届二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兰石重装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五)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说明报告。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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