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尼电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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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8-16 0:00:00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17-011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 股股票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2017 年 8 月 14 日、2017 年 8 月 1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 A 股股票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8 月 14 日、8 月 1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 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 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不存在重大 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不存在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经自查,并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 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 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者 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 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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