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天环境: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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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6 00:00:00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博天环境 股票代码:603603 2017 年 3 月 16 日 目 录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议案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5 议案二:关于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完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 6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股东大 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1、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 权益,务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人员准时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 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未经公司同意不得进入会场。 2、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 股东合法权益的,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 理。 3、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会议提问阶段可以发言。股东会议 提问阶段只有股东或代理人有发言权,非经大会主持人同意,其他与 会人员不得提问和发言,股东要求发言时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 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其他股东 的发言,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的问题。 4、发言的股东或代理人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代表的单位 等情况,然后发言。 5、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或可能会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 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1 6、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 参与网络投票的方法详见公司 2017 年 3 月 7 日公告的《博天环境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临 2017-009 号)。 7、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特请各位股 东、股东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准确填写表决票,具体如下: (1)必须填写股东姓名或授权代表姓名及其持有或代表的股份 总数; (2)每股有一票表决权。两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由出席会议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3)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 见之一:赞成、反对或弃权,请在表决票相应栏内用“√”方式行使 表决权利; (4)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 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2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事项 (一)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 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3月29日下午14:00 (三)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 际大厦10层会议室 (四) 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17日(星期五) (五) 会议期限:半天 (六)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表决 (七) 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股权登记日,即 2017 年 3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收 市后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的本公 司股东名册内之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不能亲 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 东)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 2、上述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 见证律师。 二、会议议程 (一) 会议开始,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 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 宣读本次会议须知 3 (三) 推举计票、监票小组成员(与审议事项无关联关系的两 名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律师) (四) 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 审议《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增加注册资本的议 案》; 2. 审议《关于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完善<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的议案》; (五) 股东对大会议案进行提问 (六) 股东投票表决 (七) 休会(统计投票结果) (八) 复会,宣布表决结果,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九) 形成大会决议并宣读,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签 署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十) 宣布会议结束 4 议案一: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提请各位股东审议如下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6 号”文核 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42 号”文批准,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由 36,000 万元增加至 40,001 万元。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7-005 号),于 2017 年 3 月 7 日刊登于《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以上议案请审议。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16 日 5 议案二: 关于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完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提请各位股东审议如下议案: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拟对上市后的《公司章程》相 关条款进行完善,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7-005 号),于 2017 年 3 月 7 日刊登于《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以上议案请审议。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16 日 6 附: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现将本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1、公司原章程第三条:“公司经过批准,可以向社会公众发行 股份。” 现修改为:“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件许可〔2017〕156 号文批准,首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1 万股,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上市。” 2、公司原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6,000 万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1 万元。” 3、公司原章程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36,000 万股,均为 人民币普通股。” 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40,001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 股。”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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